关于开展南通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0-11-06  采录人:徐晓蕾  点击:112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现将我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对学院(部门)所有基层团支部(不包含新生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进行对标定级。

二、建议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步骤如下:

1. 1116日前完成团支部对标自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 1127日前学院(部门)团委完成复核认定。学院(部门)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学院(部门)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智慧团建系统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3. 1218日前校团委将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四、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部门)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2.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3. 请各学院(部门)团委于1225日下午5点前报送《南通大学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2)至校团委组织部备案。纸质版(一式1份)盖章后交至团委组织部(二食堂307),电子版发至邮箱:tdtwzzb@126.com联系人:徐晓蕾,联系电话:85012426

 

附件:

1. 团省委《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 南通大学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

 

 

团委

   2020116

附件1:团省委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南通大学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