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南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基层团组织:
通过各基层团组织申报、团委书记述职,经校团委组织评审,拟授予以下11个基层团委2023年度南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排名不分先后):
文学院
商学院(管理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药学院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 系 人:王宇深,
联系电话:85012426。
团委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