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通过各基层团组织申报、团委书记述职,经校团委组织评审,拟授予以下14个基层团委2022年度南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排名不分先后):
文学院
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医学院(护理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药学院
杏林学院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 系 人:王宇深
联系电话:85012426
团委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