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选拔2023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的通知》精神,对照选拔条件,经个人申报、基层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条件审核,拟推荐文学院研21中文学硕李玲作为我校2023 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候选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
团委联系电话:85012426。
团 委
2023年2月27日
根据团省委《关于选拔2023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的通知》精神,对照选拔条件,经个人申报、基层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条件审核,拟推荐文学院研21中文学硕李玲作为我校2023 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候选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
团委联系电话:85012426。
团 委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