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通大学“青语讲师团”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4-03-26  采录人:王宇深  点击:10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一批政治坚定、善于面向青年传播党的理论主张的优秀青年讲师,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进青年,围绕党的理论、“四史”、形势政策、成就故事等,开展面对面、互动性的宣讲交流,常态化、体系化、机制化对党的科学理论进行时代化、大众化、青年化阐发宣讲,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深化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南通大学团委决定组建南通大学“青语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南通大学“青语讲师团”由南通大学团委主管,负责青语讲师团成员招募、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二、讲师团人员组成

选拔理论宣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师生。第一批讲师团共52人。(名单见附件1

三、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采用聘任制,一年为一个聘期,可连续聘任。校团委可随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内容

1.开展基层宣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基于各级团组织的需求,针对不同学院、年级的团员青年,开展分众化、针对性宣讲。每位青年讲师每学期至少开展5场集中性宣讲活动。

2.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对“青语讲师团”成员进行动态调整,对讲师团成员宣讲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3.持续宣传推广。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对“青语讲师团”的工作情况、典型任务、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力度、形成声势,不断增强宣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完善激励机制。校团委将根据宣讲场次、宣讲效果等指标,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年度考核,从高到低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累计一个年度为不合格则施行淘汰。在聘任期内,如违反宣讲纪律、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及时取消青语讲师团成员资格,并向各学院进行通报。校团委将根据考核情况,实行相应激励措施,每年度评选产生优秀讲师,给予优秀讲师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强化讲师团运用,结合主题团日等活动积极邀请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工作,努力推动党的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创新发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宣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宣讲工作。

3.各基层团委要充分发掘本单位优秀人才资源,切实加强青语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六、联络方式

各基层团委在线选择讲师,根据提供的讲师联系方式自行沟通开展宣讲工作。

 

联系人:王宇深

联系电话:85012426

 

附件:1. 南通大学“青语讲师团”成员名单(第一批).docx

共青团南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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