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加入时间:2023-11-28 采录人:王宇深 点击:1062 |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大学2023年下半年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通大团[2023]12号)文件相关要求,近期校团委对各学院申报的示范性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观摩,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等次:医学院(护理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第二等次: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第三等次: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张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 第四等次:杏林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特种医学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宇深,电话:85012426
团委 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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