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加入时间:2023-02-27 采录人:王宇深 点击:1143 |
根据团省委《关于选拔2023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的通知》精神,对照选拔条件,经个人申报、基层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条件审核,拟推荐文学院研21中文学硕李玲作为我校2023 年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江苏省学员候选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联系。 团委联系电话:85012426。
团 委 2023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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