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03-17 采录人:徐晓蕾 点击:1055 |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直属团组织: 按照团省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2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等文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团员发展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 2.注重过程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特别是团员教育环节(含8学时团课教育),确保每位新发展团员不仅素质优良,而且对党团组织尤其是对团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品牌活动等有基本认识、朴素感情,有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要抓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1年12月10日前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须达99%以上。校团委将对各学院新发展团员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计划发展、不使用团员发展编号、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不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低龄发展等情况,将返回重新修改。各学院在2021年12月下旬上报2021年发展团员总结和2022年发展团员计划。 3.校团委将于4月召开发展团员工作的培训会,届时将详细讲解发展团员程序、材料填写要求及“智慧团建”系统录入要求等,会议时间、地点、参会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晓蕾 顾乐 联系电话:13912269940 19802569082 电子邮箱:tdtwzzb@126.com 团委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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