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团省委《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校团委书记朱城同志作为我校“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17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纪委监督检查处或校团委联系。
纪委监督检查处联系电话:85012062
团委联系电话:85012426
团 委
2021年3月11日
发布者:徐晓蕾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908
各单位:
团省委《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校团委书记朱城同志作为我校“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17日。
如有异议,请与校纪委监督检查处或校团委联系。
纪委监督检查处联系电话:85012062
团委联系电话:85012426
团 委
2021年3月11日